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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发布时间 : 2018-11-09 浏览次数 : 3191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ISO14000 系列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越来越严重,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威胁著人类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应国际环境保护的发展,依据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重点

ISO14001审核过程中,根据导则62及EA110的规定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两个阶段审核侧重点的准确把握是ISO14001审核的有效性的重要保证之一。两个阶段在ISO14001审核过程中体现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侧重点,一阶段审核是二阶段审核的基础,通过一阶段的审核明确二阶段审核的重点的方向;二阶段审核是在一阶段审核基础上对 体系运行所作出的全面、系统的评价。通过一阶段的审核,指出体系在策划方面、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方面以及控制对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推动受审核方把握环境 管理体系实施不偏离重点,为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准确方向,同时也为审核机构进行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可行的条件。

第一阶段审核是二阶段审核的基础,通过一阶段的审核明确二阶段审核的重点和方向;二阶段审核是在一阶段审核基础上对体系运行所作出的全面、系统的评价。 通过一阶段的审核,指出体系在策划方面、体系的基础性工作方面以及控制对象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推动受审核方把握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不偏离重点,为体系有效 运行提供准确方向,同时也为审核机构进行第二阶段审核提供可行的条件。

第一阶段审核侧重点的把握是审核实践过程中的难点,常见的不足之处有:一阶段审核不充分,该阶段发现的不符合却在第二阶段开出;或者一、二阶段重复审核某些要素。笔者就第一阶段审核侧重点把握作以下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 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

1、收集充分的信息,了解组织产品、活动、服务以及辅助设施包括动力(锅炉、发电机、空调、空压机等),能源(水、气、热、电等)的情况并通过对体系文件以及若干重点要素,特别是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和职责、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管理评审等要素的初步审核不等于粗浅的审核,了解现场也不等于走马观花,而要体现第一阶段的侧重点。通过现场的巡视和某些要素的审核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切入点和重点,为第二阶段审核作好基础性工作。

2、第一阶段的审核,侧重审核组织在环境管理体系策划方面的情况,以及体系文件的符合性,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可行性和所必要的条件。

3、 通过必要的现场审核,对组织的管理权限、活动领域和现场区域等各个方面加以明确,最后确认审核范围。由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不可分割性,审核范围的确认事 关认证机构的质量风险。因此必须通过一阶段审核从以上三个方面准确界定审核范围。切勿将一些重污染工序作为相关方而将一些环境因素较为单纯、环境绩效比较良好的工序作为一个单独的组织来申请认证。

二、 第一阶段审核的内容:

第一阶段审核包括文件审核和必要的现场审核,其内容分别为:

1、 文件审核的内容:

(1) 确认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符合ISO14001:2015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2) 环境方针、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和控制程序的一致性,确认体系的建立可以实现环境方针。

2、 在一阶段现场审核过程中应把握以下内容:

(1)体系建立的基本情况,通过审核初始环境评审的时间、手册、程序文件的发布时间,环境因素、清单等要素记录的形成时间,确认体系试运行已在三个月以上。运行 时间对体系有效性的审核和审核和有效性是十分重要的,实施和保持远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难,坚持运行时间的要求也是保持体系健康发展的举措。

(2)重点审核环境因素的识别与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程序及识别、评价过程的记录与结果。环境因素的识别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重大环境因素的评价 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一项方向性工作。在环境因素充分识别的基础上,准确、适宜地评价出体系所要控制的重大环境因素是第一阶段审核有效性的体现。很难想 象,一个污水还在严惩超标的组织回避污水排放这个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程序,将节约用纸作为重大环境因素。这样的体系好 比是一篇离题千里的命题作文。从体系角度而言,是避重就轻,是无效的。

(3)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及获取、识别程序的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的获取和识别也是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性工作,因为法律法规是制定目标指标的首要因素,也是环境因素识别和重大环境因素评价的重要依据。一阶段审 核必须对组织是否充分识别其环境因素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和内容作出评价。对组织而言,比较薄弱的一块是未能充分收集组织污染排放执行的具体标准,即根据 组织所在区域的地表水、大气、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执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个排放标准应以地方有关行政部门的批文(如环境影响评价批文等)为准。

同时第一阶段审核过程中,还应对组织法律法规的符合性作出评价。遵守法律法规是实施ISO14001的前提。根据EA-110的规定,"认证机构应要求组织出示经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实践证明,由地方监测部门对组织的污染物排放状况作出一个全面的监测,以技术数据的形式证明组织行为的守法性是可为广大组织所接受的,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但因为监测结果尚需同组织所允许的排放标准相比来评判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因此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是十分必要的,或者由地方环保部门针对组织三废排入所应执行的标准作一批复也是可行的。

(4)内审实施的可信度和充分性。通过一阶段对内审必要的记录如内审的年度计划、具体计划,首末次会议签到表,核查表及不符合项目纠正措施,并已付诸实施,具有 可信度。通过一阶段的审核,发现组织存在的薄弱五一节,并将其作为第二阶段审核的重点和线索。确保内审通过二阶段的审核,达到充分的深度,促使组织内审真 正发挥其自我诊断、自我纠偏的三级控机制之一的作用。

(5)组织机构职责的充分性,确认符合组织的实际状况。特别是通过与最高管理者的交谈,了解组织机构、职责等人力资源保障的充分性。与环境管理者代表的交谈,了解其在体系实施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6)管理评审已有效实施。一阶段审核除要关注组织管理评审的可信度外,还应审核其主要内容,了解组织管理层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总体评价。通过一阶段对该要素的审核帮助审核组从宏观上把握体系是很有帮助的。对管理评审报告中认为的不足之处,应作为第二阶段审核的重点和切入点。

总之,第一阶段审核的是体系的总体策划情况,是体系基础性、方向性的审核。

三、第二阶段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主要审核体系的运行情况,只有策划有效、基础充分、方向无误的体系运行才有可能是有效的。两个阶段审核互相补充,不可替代,共同支撑保证审核的深度和有效性。

因此,体系文件的符合性,环境因素识别的充分性,重大环境因素评 价的适宜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法律法规相应内容识别的适宜性、组织机构的适宜性和充分性,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条款的一致性,内审和管理评审的可信度和充分 性等都是在一阶段审核的对象及评价的内容。把握以上内容审核,即把握住了第一阶段审核的侧重点,将为审核的有效性打下基础。

ISO14001-2015标准关于【形成文件的信息】要求汇总

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4.3确定EMS的范围

应保持体系范围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4.4环境管理体系

旧版有要求

5.1领导作用与承诺

5.2环境方针

环境方针应作为形成文件的信息予以保持

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旧版有要求

6.1.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总则

组织应保持下述有关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一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

—足以确信6.1.1至6.1.4中所需的过程已按策划的安排得到实施。”

6.1.2环境因素

组织应保持下述形成文件的信息:

—环境因素及相关的环境影响;

—用于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重要环境因素。

6.1.3合规性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性义务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6.2.1环境目标

组织应保持环境目标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6.2.2策划实施环境目标的措施

7.1资源

7.2能力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

7.3意识

7.4.1沟通 总则

适当时,组织应保留作为沟通证据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7.5.1文件化信息 总则

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b)组织确定的为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所必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保持足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的安排得以实施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8.2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保持足以确信过程已按策划的安排得到实施所需的形成文件的信息。

9.1.1 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总则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结果的证据。

9.1.2合规性评价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合规性评价结果的证据。

9.2内部审核

9.2.2内部审核方案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审核方案实施和审核结果的证据。

9.3管理评审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管理评审结果的证据。

10.2不符合与纠正措施

组织应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下述事项的证据:

--不符合的性质和所采取的任何后续措施;

--任何纠正措施的结果。

注:ISO14001:2015标准中7.5条不管翻译为“形成文件的信息”或翻译为“文件化信息”都是一回事。

1、保持形成文件的信息的要求,这个是原来ISO14001:2004版标准所指的“文件”。

2、保留形成文件的信息作为......的证据的要求,这个是原来ISO14001:2004版标准所指的“记录”。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的发展与变化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已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了。本标准在起草中,总结了过去十几年实施的经验,并为适应当前全球环境保护的新形势,对原标准作了大量的修改,新版标准与2004版相比有了较大的发展和变化。

本标准的起草组(ISO/TC207/SC1/WG5)历时三年半多,专门召开了十次起草组会议才完成了标准的起草,可以说标准的制定集中了各国专家的智慧。

首先介绍标准的起草原则。ISO14001新版标准起草的原则包括:

1、根据ISO/TMB批准的管理体系导则(ISO/IEC Directives 1)的要求,采用规定的框架结构(HLS),共用子条款名称和共用正文、术语和定义。

2、考虑TC207“EMS未来挑战研究组”提出的建议,对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条款进行修订或补充;

3、尽可能保持现有ISO14001标准的要求,并考虑与ISO14000系列其他标准的一致性。

为了确定ISO14001新版标准的修改重点,2008年ISO/TC207决定成立专题研究组(EMS未来挑战研究组)研究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向。为此该研究组调查了各国标准应用中的问题和需求。2010年该研究组提出了研究报告,列出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需解决的十几个课题。ISO14001新版标准起草组在起草中,充分考虑了这些建议。

因此,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新版标准,不论在结构方面还是在内容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有一些变化对于标准的实施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这些变化也可以说是标准的发展。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新版标准的主要变化可归纳为下列十个方面:

1、根据导则要求采用了新的标准框架结构

2、增加了有关战略环境管理的要求

3、强调与组织的业务相融合;

4、强调了领导作用

5、将“污染预防”扩展为“环境保护”

6、更加强调提高环境绩效

7、增加了“生命周期观点”的要求

8、引入了“风险控制”的方案

9、细化了“信息交流”的要求;

10、其他变化(如:文件化信息、术语和定义等)

以上十个方面的变化中,有标准形式上的变化,有标准要求的变化。我们要特别关注标准要求的发展和变化。要理解每处变化的涵义,并研究如何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以及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正确应用。

下面分别对上述十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加以说明。

一、根据导则要求采用了新的标准框架结构

制定导则统一管理体系标准的格式,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近十年来的重大举措。

为了解决ISO9001和ISO14001二个管理体系标准的兼容性,200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就成立了一个由TC176和TC207专家组成的“联合工作组(JTG)”,共同研究如何提高两个标准的一致性问题。

2006年,国际标准化组织认识到:不仅需要解决ISO9001和ISO14001二个管理体系标准的兼容性问题,而是要解决ISO制定的所有管理体系标准结构的一致性问题。于是重新成立了一个范围更大的“联合技术协调组”。经过四年的工作,联合技术协调组于2010年发布了该导则的第一版(2014年发布了第五版)。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新版标准服从了这一导则的规定。包括:

1、标准的总体框架遵从导则高层结构的要求;

2、标准中的共用术语和定义采用导则的术语和定义;

3、标准的共用条款采用导则规定的条款名称和条款正文。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新版标准的框架结构包括下述10大部分:

(1)范围(Scope)

(2)规范性引用文件(Normative references)

(3)术语和定义(Terms and definitions)

(4)组织的背景环境(Context of the organization)

(5)领导作用(Leadership)

(6)策划(planning)

(7)支持(Support)

(8)运行(Operations)

(9)绩效评价(Performance evaluation)

(10)改进(Improvement)

图1  新版标准结构与PDCA之间的关系

由图1所示的标准结构可以看出,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结构与2004版完全不同了。它更加准确地体现了PDCA的关系和各大部分之间的作用。

二、增加了有关战略环境管理的要求

这里讲的“战略环境管理”是指:从组织生存或发展的战略高度,分析组织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与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从而提出环境管理的任务和目标,通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实现这些任务和目标,并实现环境管理体系的预期结果。

在标准的多个条款中,均提出了与战略环境管理有关的要求。如:

4.1中规定:组织应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问题。

5.1中规定:确保其环境方针及环境目标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和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6.1中要求: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4.1和4.2所提及的问题和要求;

9.3管理评审中规定:管理评审应考虑与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内部和外部问题以及相关方需求的变更;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任何与组织战略方向相关的结论。

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一定要考虑组织的内部和外部问题,并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

三、强调与组织的业务相融合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一定要与组织的业务相融合,不能把体系的实施和组织的日常管理相脱节,搞成“二张皮”。在新版标准中多处提出了这一要求。如:

5.1中规定: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6.1.4中要求:将这些措施融入其环境管理体系过程或其他业务过程,并予以实施;

6.2.2中要求:组织应考虑如何能将其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9.3中指出: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过程相融合的机遇。

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一定要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要融入组织的日常管理中。

四、强调了领导作用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根据ISO/IEC导则的要求专门增加了“领导作用”一章,体现了“领导作用”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在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框架结构图中,将“领导作用”放在了中心位置,也体现了领导作用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领导作用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中起着决定性作用,领导的参与和重视是一个组织环境管理体系成功实施的关键。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中,对于领导作用的要求,除了包括2004版中的建立环境方针、提供资源和分配职责之外,还增加了多项新的要求。如:

5.1中规定:最高管理者应: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要实现上述要求,就应带领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认真满足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条款的各项要求,才能确保本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五、更加强调环境绩效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环境因素的有效管理,提高环境绩效。新版标准在“范围”中也规定: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应包括:提升环境绩效,履行合规义务,实现环境目标。在新版标准的条款要求中,多处提出了提高环境绩效的要求,如:

4.4中规定:为实现组织预期结果,包括提高其环境绩效,组织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5.2中规定:环境方针中应包括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高环境绩效的承诺。

9.1.1中规定:组织应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其环境绩效。

9.3中要求:管理评审应评价组织的环境绩效。

要认真理解新版标准的这一要求,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中,将提升环境绩效作为组织的主要任务。

六、增加了“考虑生命周期”的要求

组织应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有效管理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相关的环境因素。其中与产品有关的环境因素,应包括原材料的选择、产品使用和产品废弃各个过程的环境因素。但这一要求在2004版的要求中未做出明确规定。

在新版标准的要求中,明确提出了“考虑生命周期”的要求。这是新版标准的一个重要进步。

根据定义,生命周期是指:产品(或服务)系统中前后衔接的一系列阶段,从自然界或从自然资源中获取原材料,直至最终处置。

标准中有关考虑生命周期的要求,如下:

6.1.2中规定:组织应在所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定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环境影响。此时应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8.1中规定:从生命周期观点出发,组织应制定控制措施以确保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过程中,考虑生命周期的每一阶段并提出环境要求。

此处所讲的“生命周期阶段”包括:原材料获取、设计、生产、运输和交付、使用、寿命结束后处理和最终处置。

组织在识别环境因素时,要考虑按此项新要求,应识别生命周期各个阶段中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并根据组织的能力,对这些环境因素实施管理。使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更加有效。

七、引入了“风险控制”的方案

根据导则的要求,新版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引入了“风险控制”的方案。这里讲的“环境风险”来自三方面,即:环境因素、合规义务以及其他风险。对此,标准中提出了如下要求:

6.1.1中规定: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合规义务、4.1和4.2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

6.1.4中要求:组织应采取措施管理其:1)重要环境因素;2)合规义务;3)6.1.1中识别的风险和机遇;

9.3中规定:管理评审中应对“风险和机遇”进行评审。

组织在建立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中,要根据标准的相关要求,充分识别并有效控制上述环境风险和机遇。

八、将“污染预防”扩展为“环境保护”

在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 5.2中要求:环境方针应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含污染预防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本条要求中“保护环境”所涵盖的领域要比ISO14001:2004版中的“污染预防”更宽。它包括了“污染预防”以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这里讲的“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包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ISO14001:2015版的这一变化,使本标准更加符合“环境管理体系适用于任何规模、类型和性质的组织”的要求。在ISO14001:2004版的环境方针中,仅提出了“污染预防”的要求,这仅适用于生产并排放污染物的生产型组织,对于其他类型的组织,这种表述是不充分的。

组织根据新版标准识别的环境因素中,既要包括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方面的环境因素,也要包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方面的环境因素。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这一变化,在行政管理区域和其业务活动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有影响的组织(如:农业、林业、牧业、渔业、采矿业、建设施工行业等)要特别予以关注。

九、细化了“信息交流”的要求;

在标准7.4信息交流中,分别设置了子条款7.4.1总则,7.4.2内部信息交流和7.4.3外部信息交流,详细规定了对信息交流的要求。

与2004版标准比较,专门增加了内部信息交流的内容;并对外部信息交流的实施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准要求:组织应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过程的规定及其合规义务的要求,就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外部信息交流。

这一要求中明确提出要根据合规义务的要求,进行外部信息交流,修改了2004版规定的“由组织自行决定是否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流”的要求。

十、其他变化

新版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不再使用的术语包括:环境指标、文件、记录、程序、内部审核、审核员和预防措施等七个;不再使用“环境指标”术语的原因是:认为此术语可以用“环境目标”涵盖。

在条款名称中,不再使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而用“合规义务”替代;不再使用“文件”“记录”而用“文件化信息”替代;另外,为了便于中小型组织使用本标准,将“程序”用“过程”替代等。

此外,在要求中,不再要求组织要设置“管理者代表”这一岗位,目的是使组织的高层管理人员按其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环境管理工作,避免为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而新设置岗位,造成“虚设岗位”现象。

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这些变化,反映了当前环境保护形势的需要,总结了多年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经验。新版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会进一步提高各国的环境管理水平。

实施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组织以及从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咨询的人员,一定要认真理解并正确掌握新版标准的这些发展和变化,提高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认证的水平。

ISO14001:2015标准解读之- 十一方面变化要点

ISO 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在历经了三年的修订后,于2015年9月15日正式发布,本文对2015版标准的修订背景及主要变化点进行介绍。

一、修订背景

1、面临的挑战

ISO 14001:2004版标准发布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间,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环境管理体系也面临更多的挑战。

(1)各方面给环境带来的压力越来越大

因污染、资源的低效使用、废物管理不当、气候变化、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给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

(2)法律法规要求日趋严格

这十年间有很多新法律法规颁布,就我国而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而且有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很多法规得到修订,对组织的环境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管理体系标准不断增多

除了原先的三大管理体系标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外,ISO还发布了很多其他管理体系类的标准,如:ISO 50001 能源管理体系、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到目前,ISO已经发布了近20个可用于认证的管理体系标准,但因各标准的框架、结构和内容存在很多差异,给推行管理体系的组织带来很多困扰。

(4)经营管理实践的发展

随着企业经营管理实践的发展,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丰富和科学,如过程方法、基于风险的管理、PDCA运行管理、生命周期的管理等等。

(5)可持续发展、透明度和责任成为焦点

“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个组织环境行为的透明度,以及一个组织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成绩和表现。

2、修订原则

本次ISO 14001;2015修订的原则包括三个方面:

(1)遵循ISO MSS HLS要求

为了解决组织推行多个管理体系时的整合问题,ISO发布了针对MSS(管理体系标准)的HLS(高阶结构),2012年通过ISO/IEC 导则1第一部分附件SL发布,要求今后所有制定和修订的管理体系标准必需遵循该HLS的框架结构,并具有核心定义的通用术语和具有相同的核心正文。

(2)考虑FC提出的建议

"Future Challenges for EMS" Study Group(“环境管理体系未来挑战”研究组,简称FC)是随着ISO 14001:2004标准系统评审工作的开始,于2008年由 ISO/TC207 SC1成立的一个小组,负责调研标准使用者对ISO 14001:2004和ISO 14004:2004的意见,并总结为FC的建议,作为ISO 14001和ISO 14004修订时的参考输入。

FC最终提出的建议有十多条,基本都在ISO 14001:2015标准中得到了体现,如:

(1) 澄清ISO 14001中的(改进)环境绩效的要求。

(2) 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时,更清晰地考虑生命周期的思路和价值链的观点。

(3)修订的ISO 14001标准应要求组织建立外部信息交流的策略,包括信息交流的目标,识别有关的相关方,并描述交流什么以及何时交流等。

(4)将环境管理融入组织的业务活动中,以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保持现有标准的核心要求

ISO 14001:2004标准推行了10年多,其对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是很明显的,因此,ISO 14001:2015标准需要保留原ISO 14001:2004标准的主要原则和核心要求,比如: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的原则,环境因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应急准备和响应等条款。

二、ISO 14001:2015主要变化

ISO14001:2015版标准(以下简称2015版标准)相对于ISO 14001:2004版标准(以下简称2004版标准)则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标准结构上的变化

ISO 14001:2015标准结构采用了HLS,除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术语外,标准正文包括7个条款:4.组织所处的环境、5.领导作用、6.策划、7. 支持、8. 运行、9. 绩效评价、10. 改进。

2、术语和定义上的变化

2015版标准共有33个术语,相对于2004版标准,除了术语“污染预防”没有任何变化外,其它都发生了变化。

(1)新增术语20个

其中,15个术语来自于HLS的通用术语,包括:管理体系、最高管理者、目标、要求、风险、能力、文件化信息、外包、过程、审核、符合、有效性、监视、测量、绩效。

5个术语是新增的、环境管理体系领域的特定术语,包括:环境状况、合规义务、风险与机遇、生命周期、参数。

(2)修订术语12个

10个定义进行了修改: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方针、组织、相关方、环境因素、环境目标、纠正措施、环境绩效、持续改进。

注解有增加或修改的2个:环境、不符合。

(3)取消了2004版中原有的7个术语

审核员、文件、内部审核、预防措施、环境指标、记录、程序。

3、提出战略环境管理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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