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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导航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6)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2019 年1月1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今需具有专利导航项目经验。(提供专利导航运营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地点: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号天际华庭写字楼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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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户名: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江南支行;账号:3605 0110 0689 0000 0404),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还须充分考虑电汇(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开云网站非现金形式提交,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成交供应商以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支持创新企业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本项目如有补遗或变更,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可对此次磋商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或提出质疑。否则,参与响应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