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6#楼101号
服务要求:米饭4两,一周一次面食(花卷或者馒头)要求米、面、杂粮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Kaiyun官方入口质量安全认证;副食品种:一荤二素,荤菜要求:荤菜要有鸡、鱼、肉,需由青菜作为配菜的需肉类占三分之二以上,肉类产品应有当天检疫报告,全部来源于政府公布认可的正规肉联厂,并保证当日新鲜。每餐保证做到色、香、味、形俱佳,食谱应在膳食合理、荤素搭配及营养均衡的基础上制定。每餐供应餐品必须为当天加工,不得配送高风险食品和预制菜,要保证食材新鲜。一周之内,菜品不可重复。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Kaiyun官方入口门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到期后必须重新招标,如果价格有变化则必须重新招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取费标准计取,并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金额:1.5万元。
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