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已经被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统筹,现已落实。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受项目建设(法人)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1)工程地点:镇江市南徐大道北侧、檀山路西侧、坡岗路以东、五里路以南 ;
标段名称为: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新建项目建设工程招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工程招标代理内容,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目录中。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镇江市公共住房投资建设有限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六、请申请人于 2022年3月28日18:00前到金山宝地一号办公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交纳300元(人民币)报名费,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Kaiyun官方入口不予受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家,请报名投标人于2022年3月31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由申请报名单位账户通过网银汇入招标人帐户:工行镇江市长江路分行0960。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