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教育集团的采购工作,确保后续采购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顺利开展,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
1.项目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教育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合同有效期内,承担委托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及其他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前期咨询、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发布中标公示、完成招标资料归档、协助采购人签定合同及装订招标备案资料、配合后续服务等与招标代理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项目委托范围内容为准。
3.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要求,提供专业优质的招标代理服务。
4.服务期限:3年,合同1年1签(每年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Kaiyun官方中国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将不续签下1年的合同)。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或登记,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文件要求:代理机构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备案登记(提供备案登记截图)。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比选(提供相关说明或声明)。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法定代表人递交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受托人递交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