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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中国:招标代理行业的现状与前景发布日期:2025-01-19 05:30:37 浏览次数:

  1.3招标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知识架构不强。行业跨度大,人员素质差别大,这是招标采购行业队伍结构最主要的特征。《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由此看来,招标代理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专业性,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熟悉工程建设各项程序,掌握工程建设各项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二是服务性,招标代理机构要利用专业技术知识以服务的方式实现经济目的。但是实际上由于招标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时间有限,多数从业人员不能兼备应有的执业素质,在实际代理工作中有些从业人员甚至不能根据项目的具体的特点制定招标计划、编制相关招标文件,而是相互挪用其它项目的相关资料,使得招标工作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着眼于未来,为业主提供整套、成熟、优化的技术服务方案,向成熟的工程咨询机构发展,实现服务增值,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場中立于不败之地。

  2.1打破单一的招标业务,向综合型咨询服务结构发展。现在的招标代理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招标代理机构单纯的从事建设工程招标、设备招标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拥有“四甲”资质是众多招标代理机构长期追求的目标。目前,招投标市场中的业主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招标项目包括土建、监理、设备、材料等多种类项目,业主一般需要编制标底、进行工程概预算、进行设备调研、市场销售分析等咨询服务;二是业主采购设备的专业性较强,需要一个专业化程度高,确实可以为业主提供各项有价值的咨询服务。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设定目标市场,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战略规划,培养自己的人才结构,在稳固招标业务的前提下,挖掘新的业务,积极开展与招标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断地延伸服务链,如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项目代建制等服务,最终向综合型招标咨询服务机构或专业型招标咨询机构的方面发展,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1.4招标代理机构多头监管,部门分割,不利于整体行业的发展。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政府采购、国际招标、中央投资项目各有一套独立的招标管理办法和招标程序,且资格认定办法和代理资质要求也各不相同,这势必造成资源浪费,并且各监督管理部门之间不能有效地协调与交流,造成行政监管缺位、越位情况依然存在。

  2.2提高服务水平、树立企业形象。招标行业面对的业主涉及到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所采购的产品也是种类繁多的,这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由于产品不断的更新换代,新行业新产品不断地出现,需要招标代理机构跟进目标客户的行业发展趋势,提前了解产业的特点和最新技术。面对不同的行业客户,招标的工作特点不同,唯一相似的是时间上的要求,一般业主要求招标进度、招标质量、中标结果必须具有强烈的时效性、前沿性、公平性。为了更好的或获得业主的认可,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比竞争对手更善于识别和满足业主的需求,所以只有站在业主的角度,急用户之所急,想用户之所想,才能做到让业主满意,才能够逐步在市场上树立企业的形象。招标工作是一项要求极其严格的工作,招标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所以,招标程序一定要合法,不可有任何违反法定的操作步骤。一个项目的招标过程,所涉及的法律复杂多样,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严把法律关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有律师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可以使招标文件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中介机构在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和细节中都起到组织和协调的作用,应力求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1.2招标代理机构过多,政府监督机制不健全,恶性竞争尤为突出。从目前的实际状况看来,招标代理机构大有过剩之势,特别是近两年宏观经济形势严峻,招标代理市场更是供大于求,加上政府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招标人可以以价格为准绳任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甚至政府采购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也是以低价优先为原则,使得招标代理机构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不得不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来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招标代理服务仅仅停留在“跑跑腿、传传话”的层面,长此以往,招标代理行业必定会形成恶性循环,招标代理行业也难以健康发展。

  总之,我国的招标代理行业从无到有已经历了十年的时间,相对于一个成熟行业来说,正处在发展的阶段,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招标代理行业要想健康的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就要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不断地增强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的积累,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延伸服务范围,同国际接轨。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招标代理行业也随之而产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出台,更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在此基础上,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行政区域内一系列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发展的相关文件。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地方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对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但是,由于我国招标代理行业起步较晚,目前招标代理市场机制还不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招标行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与问题。

  1.1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有些招标代理机构过分迎合业主意愿,为业主规避招标、肢解发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出谋划策。还有的招标代理机构无原则地迁就业主的不正当要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普遍较低。按照国家规定,招标代理收费可以在国家标准上下浮动20,但实际工作中,下浮远远超过20%的比比皆是,据有关部门调查统开云网站计显示,实收费用平均为国家收费标准的60%左右,甚至个别代理机构为开拓自己的业务,拉拢客户,以“零收费”甚至是“赔本”的方式抢占招标代理市场,从而也扰乱了招标代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