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招 标 代 理 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一般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 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 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 利益关系,否则,就会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中文名 Bidding agent招标代理 外文名 Bidding agent 分类 分类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分类 分类 2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分类 分类 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目录 目录 1 1 机构作用 2 2 具备条件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 3 机构性质 4 4 机构选择 5 5 机构分类 ? 1 ?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 2 ?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 3 ?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现已取消) ? 4 ?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 5 ? 5、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 6 ? 6、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 7 ? 7、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6 6 机构业务范围 ? (1) ?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 (2) ?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 (3) ?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 (4) ? (4)政府采购招标 ? (5) ? (5)代理与招标相关的业务 7 7 招标代理的前提 8 8 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作用 《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 社会中介组织。[1] 在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项。 这两种方法并存是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也适应了招标人实际需要,至于采用哪一种方法则由招标人依照法律上的要求自行决定,招标人有自主抉择的权利,但是又不是无条件地进行抉择。因此在法律中明确,只有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才可以自行办 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 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理招标事宜。在立法中还考虑到应当防止自行招标中可能有的弊病,保证招标质量,因此规 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具备条件 招标代理具备条件 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 号) 第八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 年; (二)近 3 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 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 万元。 第十条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 年; (二)近 3 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 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6 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 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 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五) 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第十二条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七)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八)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九)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十)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线] 招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依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2 年第 13 号令) 第八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 3 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八)近 3 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甲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 60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 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 800 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5 年以上; (五)近 3 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60 个以上, 或累计中标金额在 60 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条 乙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 30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 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 500 人以上; (四)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 (五)近 3 年内从事过的中标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30 个以上, 或累计中标金额在 30 亿元人民币以上。 第十一条 预备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300 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50 %,已登记在册的招标师不少于 30 %; (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人数在 300 人以上。[3] 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 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 号) 第十四条 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 (二)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开标场所,以及电子监控 等办公设备、设施; (五)申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取消资格的行政处罚; (六)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 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提出申请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得相同; (七)专职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十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 得少于专职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十; (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4] 招标代理机构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3 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 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依法设立是指招标代理机构设立的目的和宗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 机构、设立方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符合法律的要求,依照法律规定的审核和登记程序办 理有关成立手续。招标代理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服务宗旨是为招标人提供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作为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 利益关系,否则,就会Kaiyun全站网页形成政企不分,会对其他代理机构构成不公平待遇。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2 条规定,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 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 招标代理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 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招标代理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住建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住建部负责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 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现已取消) 商务部负责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进行国际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机构资格 商务部负责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进行国际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机构资格 的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文中第 38 项, 取消商务部审批。[5] 招标代理 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财政部负责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财政部负责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工作。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是指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标、竞争 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需要注意的是, 对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招标代理 5、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备案。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备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 号】 文第 105 项取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审批。[6] 招标代理 6、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科技部负责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 科技部负责科技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 标投标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并具体负责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大项目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资格认定。 招标代理 7、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招标代理 7、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已取消)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7]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 号文中第 10 项, 取消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5]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作出修改: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9] 注:删除内容为“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10]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范围 招标代理(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 招标代理(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甲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 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 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4 年第 1 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代理业务。[11] 招标代理(4)政府采购招标 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 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 号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 取得甲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12] 招标代理(5)代理与招标相关的业务 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都利用自身的优势,按规定申报批准具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因此除了承担招标主业任务以外,还可以开展与其资格条件相应的有关代理业务。 大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都利用自身的优势,按规定申报批准具有多种中介服务机构资格, 因此除了承担招标主业任务以外,还可Kaiyun全站网页以开展与其资格条件相应的有关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的前提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的前提 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代理活动,要具备以下两个前提: (一)代理机构要有合法的代理资格 这一前提要求首先要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因为代理机构作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社会组 织,其产生和存在必须经过依法的程序。如果是法人的,必须具备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成 立必须经过的程序。这种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标准的。这一前提还要求代理机构从事有关的代理活动,要经过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认定。该 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代理机构的条件、代理范围、代理等级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代理机构的 代理行为必须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范围。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必须依法取得国务 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Kaiyun官方入口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 理机构资格。 (二)代理机构必须有被代理人的授权 被代理人的授权,是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行为的前提,也是代理行为的依据。如果没有被 代理人的授权,或者被代理人的授权期限已经终止,则进行的“代理行为”无效,其法律后果 应当由行为人承担。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如果代理机构 超越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代理行为”,则该行为的法律后果也由行为人承担。这种授权应当 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予以明确。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有招标人与招 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酬金、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招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编辑 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对其所实施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其应当在招标人的委托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关于招标人的相
(正式版)D-L∕T 1631-2016 并网风电场继电保护配置及整定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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