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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yun中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服务大纲发布日期:2025-06-12 22:28:52 浏览次数:

  XXXXXXXXX为保证物资招标代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提出以下服务大纲:

  在招标过程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原则,规范操作,竞争择优,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体现“服务、效率、公正、权威”的工作宗旨,与招标人密切配合,达到保证采购质量、节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采购程序的目的。

  1. 招标人向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所需的有关技术标准、服务、商务等方面的材料和要求。

  3. 评委会按照“公平、科学、严谨”的原则,从性能、质量、价格、服务、资信等方面,综合评开云网站价出中标优选方案。各项评价因素量化计分作为综合评价基础。评价内容严格保密。

  1. 自开标后,有关投标的审查、评定、澄清问题,以及评标、定标情况均属于经济机密。为防止泄密及保证评标工作顺利完成,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将评标工作的任何问题及情况传给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更不得向投标单位或与投标单位有关的部门泄漏。在评标阶段,所有对外活动及问题的澄清,都必须在评标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严禁未经许可,自作主张进行对处活动。

  2. 为了评标的顺利进行,防止问题发生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特制定以下几项保密规定。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在评标期间必须认线. 遵守资料复印和借阅等管理制度。评标过程中,有关资料由会务资料组负责统一管理,投票文件、资料及各种表格等,只限于在评标规定的场所使用,不得外带。未经会务资料组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复印。

  4.评标人员不得以中述、电话、传真、书信等方式将有关评标内容(投标文件、评标情况、评标方式及进度等)透露给未参加评标的人员,不得擅自对外公布评标的一切内容,不得将评标资料带回家。

  6.如发现资料遗失等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如发现评标人员及工作人员违反本保密条例,或有意造成泄密,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立即取消其评委资格,不再参加评标工作。

  3. 使用资料时,不得在资料上涂改、加字、加符号、加注等,要保证借阅资料的完整和清洁。

  4. 评标小组用于记录的纸张、草稿、填写过的废弃表格,复印资料或打印时的废弃纸张随时集中交会务组统一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