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提高招标工作质量和效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参与福清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第二批中央奖补资金补助项目--《产业园特种水产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659万元)和《智慧农业大数据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250万元)的招标代理工作。
招标文件编制。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要求,编制规范、准确且无歧义的招标文件,确保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自委托人提供资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工作。
招标活动组织。负责组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接收与管理、开标、评标、定标、异议与投诉处理协助等招标全过程活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评审专家抽取、开标评标记录等工作。
协助合同签订。协助委托人与中标单位就合同条款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中标结果一致,并协助完成合同签订手续。
资料整理与移交。及时整理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文件,按照规定进行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招标工作结束15天内,向委托人移交项目招投标全套档案资料。
其他工作。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与招标相关的其他各项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工作。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业务。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拥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近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5.具备履行代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熟悉招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开云网站违法记录,需提供相关书面声明。
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按规定向有关机构通报。
1.报价函。按照《产业园特种水产重点实验室(科研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和《智慧农业大数据研发平台的》两个项目分别报价。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近2年内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7.人员情况说明,包括专职从业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加盖公章)。
9.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如近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近12个月内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下地址:福清市政务服务中心1613室,收件人:潘建文,联系电线。请注明“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公司名称”,并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公司地址。
由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进行审查,对条件符合的报名单位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机构。1.若多家代理机构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2.若同一家代理机构提交的上述2个项目招标代理报价均为最低价,则确开云网站定1家代理机构承担上述2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3.若同一家代理机构提交的两个项目招标代理报价存在1个为最低价,另1个非最低价,则确定2家代理机构分别承担上述2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如有疑问,请与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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