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如下: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项目各标项的中标价,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的100%向各标项的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Kaiyun全站网页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办理业务。
2、供应商支付申请和查询:供应商可以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