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采购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市局机关、监测站共用办公楼(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Kaiyun官方入口机构。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取《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市局机关、监测站共用办公楼(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供应商。我单位作为比选人,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遴选,为我单位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公告如下:
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市局机关、监测站共用办公楼(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负责市局机关、监测站共用办公楼(业务用房)内部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日常维修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Kaiyun官方入口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会务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
1.服务内容:《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6年市局机关、监测站共用办公楼(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作,且与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中介机构服务和管理的意见(试行)》、《雅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在中介机构信息库启用中介直选方式的通知》的要求不违背。
(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
(10)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11)对本政府采购项目所有流程的文件及资料(从确定采购代理机构起,到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止),胶装形成书面《备案文件》2份。
1.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3.比选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投标人不得为“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被曝光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川财采[2019]5号)中,考核级次为“不合格”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申请);
5.比选申请人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了政府采购代理备案登记;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按本公告准备资格材料,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递交至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4-16室报名参选,并免费获取比选方案。
地点: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四川省雅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4-16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主 办:雅安市生态环境局 官方政务电子邮箱: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羌江南路377号 联系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