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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网站: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发布日期:2025-11-29 06:26:40 浏览次数:

  按照工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通过公开选取方式确定5家招标代理公司纳入入围名录,现面向社会发布选取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承诺入选后15日内在朝阳市城区设立满足文件要求的固定服务场所或常驻机构,能满足本地招标代理业务对接、资料存放及现场服务需求。

  3.具备合法有效的招标代理从业资质,其中:从事政府采购项目代理需取得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按现行政策规定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4.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Kaiyun官方入口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因代理服务质量问题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5.拥有不少于3名熟悉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1人持有相关专业证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 “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 或相关业务表述)。

  4.入选后在朝阳市城区设立固定服务场所或常驻机构的书面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明确承诺设立时限及满足的服务要求)。

  5.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明确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6.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证明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

  7.联系人信息表(需填写联系人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加盖机构公章)。

  8.近2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提供3个,需包含项目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确认函)。

  1.公告发布渠道:本次公告同时在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公众号(账号名称: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朝这看公众号(朝阳市融媒体中心)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至 2025年12月1日。

  2.报名材料提交:采用当面提交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一式3份,装订整齐并加盖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装订的,视为无效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止(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1.评审小组组建:由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从辽宁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含招标代理、法律、工程管理等领域)组成评审小组,支队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监督评审过程。

  2.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上午 9:00,地点为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8楼会议室(双塔区燕都大街119号),供应商可自愿到场观摩(需提前1天向支队采购办提交观摩申请)。

  (1)结果确定:评审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总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得分相同情况,以 “从业业绩” 指标得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以 “服务方案” 指标得分高者优先,最终确定前5家供应商纳入入围名录。

  (2)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结果将在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公众号、朝这看公众号(朝阳市融媒体中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入围供应商出具《入围通知书》。

  1.本次建立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名录有效期为2年(自2025 年12月至2027年12月),有效期内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及下属单位的招标项目(含货物采购、工程建设、服务外包等),将从入围名录中随机选取或根据项目需求择优选取代理机构。

  2.供应商报名后,需在2025年12月1日17:00 前,将评审材料(与报名材料一致,一式5份,另附电子版U盘1个)补充提交至报名地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3.报名材料及评审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围资格,并将该供应商列入支队不良合作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支队任何采购项目。

  4.本次选取不收取报名及评审费用,供应商参与报名、评审所产生的交通、住宿、材料制作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若因政策调整或工作需求需变更相关事项,将通过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