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常双随机联席办要求,我局于2025年10月组织开展了2025年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全市共随机抽查了7家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抽查比例为10%,每家招标代理机构抽查工程建设项目2个;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市场行为基本规范,抽查到的单位和项目都能够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基本采用示范文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异议投诉处理基本规范。本次检查未发现招标文件中对外地企业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等情况。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代理项目)在开展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 个别招标项目的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中合同约定的工期与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不一致;
根据《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8〕9号)规定,对本次检查存在问题的7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扣分, 2025年常州市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存在问题及扣分一览表见附件。
(一)严格贯彻执行招标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各辖市(区)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营商环境、放管服、招标投标等文件要求,纵深推进招投标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完善源头治理、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行为,推动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二)高度重视省代理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此次检查发现省代理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相比去年有较大改观,但还是有部分招标代理公司存在填报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引以为戒,立即开展自查并积极整改。
(三)认真做好双随机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各地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常态化检查,对所辖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要认真抓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被抽查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要认真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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