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9、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Kaiyun全站网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被授权人参与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或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和近半年内任意3个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备查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资料中需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资料不全不予接收。报名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1.比选资料需胶装成册,并密封完Kaiyun官方中国好,封口处加盖Kaiyun全站网页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比选资料,将予以拒收。
2.在规定时间内,参选机构将比选资料送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比选,无论比选机构是否中选,其比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比选依据)。
1.提交文件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203室(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南口市民政福利园区内)递交材料。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参选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次比选文件、比选过程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比选活动公示期满前书面向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